人文学院专业简介
法学专业(校一流本科专业、国家高水平本科教育“卓越法治人才2.0”计划培育专业)
学 制:四年
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
法学专业自2002年成立以来,紧跟国家依法治国战略部署,立足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,目前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法学人才的重要办学实体之一。2002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、2008年开设法学双学士学位、2011年依托内蒙古科技厅项目开始招收法学(知识产权方向)双学位,2020年获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,2023年开设法学辅修专业。法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9名,师资队伍年轻,高职称及博士学历人数占比较高,其中教授3人,副教授6人,讲师7人;硕士生导师10人;博士9人。
专业特色。法学专业围绕教育部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培养方案,注重培养学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,重点讲授法理、法史以及民商法学、劳动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等特色课程,将专业特色主要定位于民商法以及知识产权法领域,并通过各类实习、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。目前,法学专业紧密依托我校的理工科背景、立足新文科发展战略,积极探索互联网+、 工程领域等发展需求的法学交叉课程;立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教学团队及科研团队,推动专业不断向前发展。
就业前景。毕业生可从事检察、审判、律师、公安、监察、仲裁、法律顾问、司法行政管理等工作,以及法律教育或法学研究等工作。法学专业每年均有大量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,并进入到公、检、法以及各企事业单位,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,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。近五年专业学生法考平均通过率为36%。
社会工作专业(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)
学 制:四年
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
社会工作专业办学始于2004年,是内蒙古最早开办的社会工作本科专业,专业始终坚持服务全国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办学方向,致力于服务管理、实务督导、教育研究型等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;以“全国一流,地区特色”为发展定位,坚持实践育人的专业特色,强化内涵建设,多年一直深入农村牧区、城市社区、组织机构,不断提高培养质量,现已形成了培养特色鲜明、发展动力充足的良好局面。社会工作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1名,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合理、梯队均匀,其中教授3人,副教授10人;中级社会工作师7人,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,民政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1人,自治区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多人;博士11人。
专业特色。社会工作专业经过长期建设与改革,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强调专业价值观的引领,夯实理论基础,强化实践教学,突出方法、技能训练,拓展学生能力广度。目前已经形成内容丰富、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,其中包括类型多样、层次清晰、训练充分的实验课程群、专业实习群,过程规范、标准严格的课程论文、创新实践、毕业论文,多样化的学生学术讲座、学术交流活动等;课程涉及社会工作多种特色领域,长期扎根农村牧区、城乡社区,面向儿童、 青少年、妇女、老年等群体开展了大量成长支持、职业规划、精神慰藉、婚姻辅导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,为民政工作人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、辅导,开发“互联网+社会工作”服务模式,建设“学子汇”校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,在建全区首家特色示范社会工作学院,特色人才培养品牌“见微书院”成效显著,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较好。多次承办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及其专委会年会、中国社会工作大学生论坛暨研究生论坛等全国学术会议;创办内蒙古社会工作教育论坛和内蒙古社会工作高校联盟,办学影响力逐年提高,专业教育成效持续改善。
就业前景。社会工作专业为应用型专业,学生就业前景广阔,既可从事专业服务工作,考取社会工作专业水平考试证书,开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;也可在民政、社区、社会保障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残联、基金会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团体,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、社区建设与治理、社会福利与救助、社会政策贯彻和倡导等工作;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专业能力,在企业、学校、公共卫生服务部门以及政府机关开展专业服务工作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组织工作等。近年来,社会工作专业多名学生被北京大学、中国社科院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上海大学、河海大学、西北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、南京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录取,高比例在政府、部队、基层、社工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就业,成长较好。